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用擔保嗎
一、訴前財產保全用擔保嗎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提供擔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應提交的基本資料
1、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兩份;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户口本、居住證等;如果申請人是法人(如公司、企業等)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組織機構代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託書及訴訟代理人主體資格證明等;
3、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如果被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如:公安機關的户籍登記資料、居住證登記資料、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經常居住地址證明等證明材料;如果被申請人是法人(如公司、企業等)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明;
4、申請查封的財產屬於被申請人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登記中心的房屋產權信息單、銀行開户證明等;
5、經擔保人簽名或蓋章的擔保書一份,申請人以外的自然人為擔保人的,擔保人還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員面前簽章擔保書;
6、擔保財產價值與申請查封價值相當的證明材料一份,如銀行賬户明細,按揭房產價值證明等;
7、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明材料,如合同書、有關債權債務證明文書等。
訴前財產保全由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管轄。人民法院應當在接受保全申請後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而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曰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因財產保全對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由申請人予以賠償。
-
在我國民事訴訟要交什麼費用?
當代有很多事情是觸犯到法律的,老百姓們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但是在訴訟的時候必須向人民法院交納相應的費用以保證人民法院有經濟的支撐下完成每一單官司。民事訴訟要交什麼費用以及民事訴訟交納費用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令許多普通老百姓們很頭疼,下面將為大家介紹一...
-
訴訟時效中斷的代理意見與起訴狀的區別有嗎?
一、訴訟時效中斷的代理意見與起訴狀的區別有嗎?訴訟時效中斷的代理意見與起訴狀的區別肯定是有的;代理詞是代理人接受訴訟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與訴訟或仲裁活動,在法庭辯論階段為維護委託人的權益,就案件事實提供證據,適用法律,辯明是非所發表的代理意見形成的...
-
侵權糾紛的管轄地是哪裏?
一、侵權糾紛的管轄地是哪裏?侵權糾紛的管轄地,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
-
民事訴訟發回重審可以調解嗎?
公民在遇到民事糾紛時,大都通過訴訟的手段,在法律的界定下化解糾紛,這無疑是當前最有效的保護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當然也有一部分民眾在訴訟發回重審後選擇調解的方式來解決爭端,那麼,就由小編對民事訴訟發回重審可以調解嗎來整理相關資料。一、民事訴訟發回重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