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人身傷害民事訴訟費用是多少?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人身傷害民事訴訟費用是多少?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你只要求賠償400元,訴訟費用500元(案件受理費50元,其他費用450元),現在如果你撤訴,還得承擔250元的訴訟費用,很不划算。要是你證據充分,能勝訴,對方一共要支出500元+法院判決的賠償費用,如果造成人身損害是因為雙方都有過錯,那麼訴訟費用和賠償金額也以過錯的主次來分擔。撤訴的權利在你,你自己權衡。

從狹義來説,人身傷害民事訴訟費用主要是包括以上的幾個方面的內容,費用也是根據上文介紹的來計算。但是,從廣義上講,人身傷害民事訴訟費用不僅包括以上的內容,還應包括聘請律師的代理費用,而律師的代理費用的計算跟地區,代理律師自身報價等多方面有關,不能統一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