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怎麼處理,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怎麼處理,相關規定是什麼?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訴訟中,對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的結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到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相對應。
二、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若干問題的意見》(《民訴意見》)第65條規定了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蔘加訴訟的方式: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民訴意見》第66條規定了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訴訟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出上訴。但該第三人在一審中無權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無權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或者申請撤訴。
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蔘加的訴訟,常見的類型有:1、買賣合同中因標的物不符合約定,遲延交付糾紛;2、運輸合同中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糾紛;3、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或瑕疵履行的糾紛;4、企業承包經營對外發生的糾紛;5、消費者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糾紛;6、無權處分的行為引起的糾紛;7、產品缺陷由倉儲者引起的加害給付的。
三、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有這些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了三種不得追加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情形:
1、受訴人民法院對與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直接牽連和不負有返還或者賠償等義務的人,以及與原告或被告約定仲裁或有約定管轄的案外人,或者專屬管轄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均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
2、人民法院在審理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中,對原被告之間法律關係以外的人,證據已證明其已經提供了合同約定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產品的,或者案件中的當事人未在規定的質量異議期內提出異議的,或者作為收貨方已經認可該產品質量的,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
3、人民法院對已經履行了義務,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並支付了相應對價的原被告之間法律關係以外的人,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
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蔘加訴訟的意義在於查清案件事實,分清責任是非,簡化訴訟程序,有效利用審判資源,防止人民法院對同一事實作出互相矛盾的判決。
雖然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話,有權提出上訴,但是在一審中對管轄權不能提出異議,也無權放棄、變更訴求和申請撤訴,當然也有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就規定了三種情況。
-
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
一、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
-
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是什麼意思
一、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是什麼意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
-
還了部分錢是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一、還了部分錢是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還了部分錢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訴訟時效中斷的幾種情形包括:1、提起訴訟。2、申請仲裁。3、申請支付令。4、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5、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6、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
-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的特點是什麼
有些特別簡單的民事糾紛,法庭在審理的時候其實所用的程序就是簡易程序,因為這些非常簡單的民事糾紛沒有必要過度的浪費司法資源,通過簡易程序本身也能夠提高法庭的庭審效率。民訴法當中對簡易程序的特點和適用條件都有規定,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