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後還錢日期不還會怎麼樣?
在法院調解之後,被告仍然不還錢的話,可以憑藉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進行審查合格後,就會啟動強制執行程序。法院的強制執行可以有效的幫催還借款,限制被告的消費,要求他定期、限期還錢,直到被告償還完所有的借款。
如果被告不願意履行法院調解書中之中確定的義務,那麼可以直接憑藉調解書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法院會強制執行對方的現金或者是固定資產,這樣就可以實現債權權利。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定期限是兩年。
《民訴法》第八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與判決相同。
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後,與生效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訴訟結束,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
2.一審的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發生效力後,當事人不得上訴。
3.當事人在訴訟中爭議的法律關係中的爭議歸於消滅,當事人之間實體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依調解協議的內容予以確定。
4.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當負有履行調解書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調解書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以根據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收後,立即生效。當事人不執行調解協議的約定,一方可以在2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超過2年期限的,法院將不再提供強制性保護。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擴展資料:
1、財產保全:如果有房、車等資產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後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
2、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3、查找債務共同償還或者連帶償還責任人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如果能夠證明借款用於家庭開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即可以請求債務人的配偶清償債務。
(2)沒有可執行財產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追究保證人責任。
隨着我國近年來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民間借貸糾紛的數量也在不斷的上升,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向的欠錢糾紛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移送管轄駁回起訴公安機關會需要再次偵查案件嗎?
一、移送管轄駁回起訴公安機關會需要再次偵查案件嗎?移送管轄駁回起訴公安機關會需要再次偵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
-
車輛損失民事訴訟書有什麼規定?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和進步,人們手裏的財富也在不斷增加,尤其是近些年車輛的購買量在不斷地增加,越來越多的家庭有了自己的汽車,對於自己的愛車人們更是想盡辦法來保護它,會給汽車買保險等,一旦車輛發生了毀損或者丟失,人們就會通過車輛損失民事訴訟書來維護自己的合法...
-
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
一、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
-
還了部分錢是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一、還了部分錢是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還了部分錢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訴訟時效中斷的幾種情形包括:1、提起訴訟。2、申請仲裁。3、申請支付令。4、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5、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6、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