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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開完庭等幾天拿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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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離婚開完庭等幾天拿判決書?

離婚開完庭等幾天拿判決書?

離婚開完庭等幾天拿判決書在法律上沒有統一規定,只規定了審結時限,只要在審結時限內作出判決就是可以的,一般婚姻財產糾紛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二審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要延長的,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可延長。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民事訴訟法》對於審理時限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開庭後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開庭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一個審理程序法院只開庭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開庭的情況。

離婚開完庭後,還需要由於司法機關綜合考慮有關情況來作出判決,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婚姻財產糾紛的處理,是可以首先由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就是可以簽訂協議來進行處理的,無法協商可以起訴到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