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過了四年借條還有效嗎?
一、訴訟時效過了四年借條還有效嗎?
訴訟時效過了四年借條還有效,如果説中間存在的訴訟時效中斷的話,那麼是有效的。欠條仍然有效,只是要求還款的請求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除非對方主動還款。
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有何不同。
二者的訴訟時效有一定區別。
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和借條:
訴訟時效的起算方法,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借條,當然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3年。也就是3年之內必須向法院起訴或者向對方主張權利。只是找了對方,對方沒在,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與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一樣。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或借條: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從向對方要賬時開始計算3年訴訟時效。
但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的起算時間,是從出具的欠條的次日就開始計算了。
無論是借款還是欠款,兩者最長的訴訟時效都不能超過20年。而法律之所以規定3年訴訟時效,初衷就是促使權利人積極主動地行使權利,避免權利沉睡,最終導致自己受損。
二、借款人書寫借條的規定是什麼?
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訴訟時效如果已經經過了4年,想要了解一下欠款或者是民間借貸關係是否還有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不同的判斷的,比如説在這個過程當中積極主張權利或者是債務者要求履行債務,那麼都是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
民事訴訟有哪些案件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有哪些案件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情形是:(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3)對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4)...
-
成為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條件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概念民事訴訟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權限內代替或協助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的人。被代替或被協助的當事人稱為被代理人。“一定權限”又稱為訴訟代理權限,即訴訟代理人為訴訟行為和接受對方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權利範圍。民事訴訟一般由當事人親自進行...
-
訴訟標的管轄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
-
民事訴訟第三人有獨立上訴權嗎?
一、民事訴訟中第三人享有上訴權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訴的,只預交一份二審案件受理費;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