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個人債務

民間借貸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民間借貸大量存在於社會生活中,但由於民間借貸的特性,民間借貸極易發生糾紛。那麼民間借貸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民間借貸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借貸前需瞭解的事項

(一)借給什麼人。

民間借貸,最忌見利忘“險”。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首先考慮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選擇那些有還款保證或來源且信譽良好的人。同時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千萬不能將款項借給從事非法經營或活動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另外,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或向社會非法集資、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其借貸關係無效。這種“表面上很安全,其實風險很大”的借貸一定不要參加。

(二)借多少。

如果是利用借貸進行投資的,借款的數額要以借款者的信譽、所借款項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來定。

(三)期限多長。

要權衡收益與風險。若是該筆借款利率較高,且長期限對於借款收回的影響不是很大,就可將借款期限定得長一些。反之,則要選擇短期限。

借貸中需明確的事項

(一)注意訂立書面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所以,借貸雙方應該就借貸的金額、利息、期限、責任等內容簽訂書面借據或協議。必要時,還可以辦理公證

書寫借據時,要用穩定性能較好的碳素墨水,切忌用圓珠筆,以免時間長了字跡不清。

(二)利率不能超過法定範圍。

法律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貸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此限度的部分被稱之為“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三)避免借貸關係無效。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必須是出於自願,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無效借貸關係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須返還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四)擔保行為的規定。

在借貸關係中,僅起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識表示的,才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貸需要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並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出現爭議應依法處理

由於民間借貸多屬私人交易行為,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一旦產生爭議或糾紛,一定要依法進行處理。

(一)注意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着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二)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標籤:民間 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