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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民事訴訟時效為多少年?

我國法律規定了普通訴訟時效和短期、最長訴訟時效,是為了避免因時間太長,當事人舉證困難,導致合法權益不能維護,同時催促當事人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儘管訴訟時效經過,法院不會主動適用訴訟時效,但是一旦對方提出,難免要承擔敗訴的後果。普通民事訴訟時效為多少年呢?

普通民事訴訟時效為多少年?

一、什麼是民事訴訟時效?

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申訴權便歸於消滅的制度。 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普通民事訴訟時效為多少年呢?

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 民事訴訟時效效力適用:  

權利人不喪失起訴權,(程序勝訴權),權利人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 法院在審理中不得主動援用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的理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院查明訴訟時效確已經過的,應判決(而非裁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非駁回起訴) 雖已超過時效,但當事人自願履行的,權利人仍可以接受 因為實體權利本身並未消滅,當事人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四、民事訴訟時效適用

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具有強制性,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或變更其適用 民事訴訟時效的起算: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 明確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期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若給予寬限期,則從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算 人身傷害中, 當時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未發現的,從確診日起算 職務侵權賠償請求,從職務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算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按相應的履行日期分別計算,而不從最後的履行日期開始計算 。

通過以上講解,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普通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也就是一般情況下,如果你的權益受到侵害,必須在3年內採用向對方催要,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超過這個期間,及時你的證據再充足,理由再充分,你的權利也可能不會被法律所保護。

標籤:訴訟時效 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