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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嗎?

一、訴訟時效期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嗎

訴訟時效期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嗎?

是的,訴訟時效期滿的話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也就是説如果在訴訟中,對方提出已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的,法院將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但如果對方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會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被法院駁回。當然,法院是不能主動審查訴訟時效的,只要對方不提來對抗,法院還是可以判決權利人勝訴的。最主要的原因,不通過法院的判決,確認訴訟時效已過,對雙方都沒有説服力,之所以是有起訴權,是對事實確認的一種程序正義的保護。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二、訴訟時效延長的條件

1.延長訴訟時效所依據的正當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職權確認的,因為社會生活的複雜性決定了法律不可能將阻礙訴訟時效進行的情況全部地加以規定。當出現中止和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實即特殊情況,造成權利人逾期行使請求權時,有必要授權人民法院審查是否作為延長時效的事由,以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而所謂特殊情況而不指權利人由於障礙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2.訴訟時效的延長適用於已經屆滿的訴訟時效。已完成的訴訟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決定適當延長一定的期間。

三、訴訟時效的法律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後繼續計算。

訴訟時效期滿之後當事人失去的是對於該案件的勝訴權,並非起訴權,也就是説有必要的話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債務,並且法院沒有權利審查案件的訴訟時效,只有在對方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才會進行無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