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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訴訟要多久

一、買賣合同糾紛訴訟要多久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要多久

大概需要六個月。一般的合同糾紛訴訟,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需要在六個月內結案。案件當中如果有特殊情況,則可以向負責該案件的法院申請延長,由本院院長審批後,可以延長六個月。

普通的合同糾紛如果選擇訴訟的方式進行處理,則需要準備齊全的起訴材料,當地法院立案受理後,等待開庭審理即可。一般在立案後兩個月之內開庭審理。簡單的合同糾紛,法院會在三個月內結案。複雜的合同糾紛,法院會在六個月之內結案。合同糾紛進入到訴訟階段,會有三年的有效期。

二、買賣合同糾紛的辦案流程有什麼

1、立案

當事人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立案。立案庭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將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受理

如果當時提交起訴狀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法院會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開庭要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開庭

開庭時,首先宣佈開庭,接着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接着是法庭調查,在法庭調查中,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再接着進行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舉證質證完畢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在法庭辯論中,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4、宣判

首先是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如果最後沒有達成調解協議,則由合議庭合議做出裁判(宣判),雙方同意判決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如果雙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訴。

因買賣合同糾紛去法院起訴,會在六個月內結案。立案,受理,開庭,宣判是處理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主要流程,這類案件屬於民事案件,可以採用民事手段解決爭議。在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階段都會產生合同糾紛問題,遇到這類問題需要協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