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二審怎麼判是合法的?
一、合同糾紛二審怎麼判是合法的?
根據具體案件情況確定。二審作出判決需要根據我國現行法的規定,在法律規定程序做進行。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根據買賣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二審的結果的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改判、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無論作出何種處理,第二審人民法院都應當以事實為依據。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二、二審合同糾紛訴訟有哪些程序
1、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2、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3、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閲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4、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民事合同產生糾紛的時候,可以由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書面的起訴狀提起民事訴訟,在一審程序完結之後,人民法院會對該糾紛作出判決,如果是當事人對一審生效的民事判決不服,還可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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