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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危險駕駛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危險駕駛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危險駕駛罪的立案標準具體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2、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

6、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已滿十六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主體。實踐中主要是機動車駕駛員。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重處罰情形有哪些?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任何公民都不得在醉酒之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這是由於相關刑事法律明確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是一種刑事犯罪行為。交通管理部門,若是懷疑特定駕駛員醉酒駕駛了,需要採取相應的方法,檢測該駕駛員體內的酒精濃度,確定是否屬於醉駕。

標籤:危險 駕駛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