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商標

商標專用權包括什麼權?

商標2.19W

一、商標專用權包括什麼權?

商標專用權包括什麼權?

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佔的、排他的權利。在我國由於商標權的取得實行註冊原則,因此,商標權實際上是因商標所有人申請、經國家商標局確認的專有權利,即因商標註冊而產生的專有權。

1.使用權專有使用權是商標權最重要的內容,是商標權中最基本的核心權利。商標權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獨佔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標,並通過使用獲得其他合法權益。專有使用權具有相對性,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2、禁止權禁止權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權許可權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使用是商標權人行使其權利的一種方式。

4、轉讓權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條件,依法將其商標權轉讓給他人所有的行為。轉讓註冊商標,應由雙方簽訂合同,並應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商標局核准公告後方為有效。

二、商標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按照商標是否由取得商標權的人創設,可將商標權的取得方式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商標由商標權取得人創設的,其取得的商標權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於他人已存在的權利。在國際上,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大體採取以下三種方法:

1、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是指按申請註冊的先後確定商標權的歸屬。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規定,商標必須經過註冊後才能取得商標權。為此,商標註冊是取得商標權的必要程序,商標權屬於該商標的首先註冊人所有。採取註冊原則的國家又可以分為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原則。

2、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是指按使用商標的先後確定商標權的歸屬。根據這一原則,商標權屬於首先使用該商標的人。通常是誰先使用該商標,只要有首先使用的事實,該當事人即享有商標權。有些實行使用原則的國家也辦理商標註冊手續,但它在法律上只起聲明作用,而不能確定商標權的歸屬。採取使用原則確定商標權的歸屬,不利於商標的管理工作和爭議的處理,所以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的商標法採取使用原則。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是上述二原則的折衷適用原則。依這種原則,商標權需經申請註冊才能取得。但是在核準註冊後的一定時間內,給先使用人以使用在先為由提出撤銷與自己先使用商標相同或近似的註冊商標的機會。只有經過一定期限後,無先使用人主張權利,核准註冊的商標才取得穩定的商標權。

我國立法確定以註冊方式取得商標權。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綜上所述,商標權的取得時間為商標核准註冊之日,也就是説對商標的保護溯及到了申請商標登記的那個時間。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標籤:專用權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