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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的上訴多久有結果?

一、勞動仲裁裁決的上訴多久有結果?

勞動仲裁裁決的上訴多久有結果?

根據不同的案件類型來確定,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是終局裁決,公司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2、如果是非終局裁決,公司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法院自收到起訴狀後,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3、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後,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並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院會根據事實和法律裁決的。如果勞動者仲裁能勝訴,到了法院也無需擔心,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另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單位如果主張曾經要求老婆籤合同,是她不願意籤,單位沒有責任,則單位應負有舉證責任。如果單位無法有效舉證的,法院會維持仲裁裁決。

二、勞動仲裁裁決的案子怎麼上訴?

針對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是不能上訴的,因為仲裁實行的都是一裁終局制度,如果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只能在收到裁決書以後的15天之內,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一審訴訟結果有爭議的才能上訴,仲裁跟訴訟的法律性質不一樣。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能上訴,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法》和《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1)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2)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明確被訴人即對方當事人。

(3)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

(5)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內提起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超過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不少勞動者遇到了不公平事情都會去申請勞動仲裁,也在勞動仲裁裁決中勝訴了。裁決結果對勞動者有利,對用人單位就可能不利,這時候單位不認同結果要上訴,對於勞動仲裁裁決的結果不認同要上訴當然是可以,只是在上訴之前可以找律師問清楚具體的勝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