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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缺席判決執行要公告嗎

民事訴訟缺席判決執行要公告嗎

一、民事訴訟缺席判決執行要公告嗎?

民事訴訟缺席判決的,強制執行時不需要公告,但需要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七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民事訴訟法院缺席判決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三)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五)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三、民事訴訟缺席判決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四、民事訴訟缺席判決申請強制執行需準備哪些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總的來説,我國法律制度並沒有規定過只要採用缺席審判制度,強制執行時就必須進行公告,另外法,院強制執行是有條件限制的,一般需要勝訴方主動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院並不會因為採用了缺席審理制度就主動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