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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決後多久執行

要視判決書送達情況而定:

缺席判決後多久執行

法院進行缺席判決後,仍要按規定將判決書向雙方當事人送達。

向當事人送達後,如果雙方都沒有在15天內上訴的,則判決生效;對方沒有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內自覺履行的,則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如果需通過公告送達判決書的,則公告刊登後過60天視為送達,也就是申請執行的時間起碼要在上述時間的基礎上再加60天。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標籤:執行 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