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受理範圍

關於請律師打官司訴訟費誰出?

一、關於請律師打官司訴訟費誰出?

關於請律師打官司訴訟費誰出?

一般來講,在起訴狀中原告都會要求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後果的原則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後果,這都要等到案件審理了結後才能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以下幾種負擔訴訟費的情形特別需要注意:

1、當事人請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按承擔責任的比例負擔。

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

3、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

4、申請執行費和執行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第二審案件和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分別為:

(1)經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雙方上訴的,由雙方負擔;

(2)上訴後撤訴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

(3)二審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審負擔原則負擔後,還應當相應調整一審訴訟費用的負擔;

(4)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兩審訴訟費用。

(5)經人民法院再審或提審的案件,如認為原審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並依法進行改判的,對訴訟費用一併改判。

二、訴訟費用主要有哪些?

訴訟費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

法院決定受理民事案件時,起訴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向法院繳納一定的費用,這就是案件受理費。

1、財產案件受理費,所謂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爭議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糾紛。對於財產案件,訴訟費用是按照所爭議的財產數額的一定比例繳納。

2、所請求的財產金額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樣是合同糾紛,但由於爭議的財產數額高低不一,應繳納的訴訟費用也不一樣。

3、非財產案件受理費,除了財產案件外,還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財產爭議的,如收養、侵犯名譽權、姓名權等案件,這類案件的受理費,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繳納的。

4、申請費是指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等,按規定應當繳納的費用。

5、還有一些其他訴訟費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實際支出的應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

6、上訴案件的受理費由上訴人預繳;雙方均上訴的,由雙方當事人分別預繳,申請費則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預繳。其他訴訟費用,則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預繳的金額和方式。

綜合上面所説的,請律師打官司同樣也是需要支付一筆訴訟費用,但對於這筆費用也明確了規定可以由敗訴方來進合理的承擔,如果存在有律師費用的話,那麼就會由誰請律師,那麼就會由誰來時行承擔,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