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沒有錢還被起訴了怎麼辦?
一、欠錢沒有錢還被起訴了怎麼辦?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麼在起訴後,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你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你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執行方式包括:執行存款、執行收入、執行財產、搜查財產、強制交付、遷出房屋。
二、借貸手續有什麼要注意的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後果是,債權人在日後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欠債還錢這件事當然是天經地義的。如果一方當事人借款之後遲遲不肯還錢,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方,要求立刻償還貸款和利息。如果法院判決了還款當事人還不願意還錢,那麼債務人就可能被強制執行,若無法執行,就會限制債務人的一系列權利。
-
被告不適格裁定駁回起訴是否合法?
一、被告不適格裁定駁回起訴是否合法?被告不適格裁定駁回起訴是合法的,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訴訟時效過了就能夠不給錢了嗎
律師解析:訴訟時效過了不是就意味不給錢。只不過説可能在訴訟的這樣的一種途徑上,對方享有抗辯權。《民法典》第188條當中的規定,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民法典》規定我國訴訟時效期間分三種,分別為特別訴訟時效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並規定了訴...
-
公安機關對於不受理的案件要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會將不受理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會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偵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
-
不構成立案標準行政處罰的行為有哪些?
一、不構成立案標準行政處罰的行為有哪些?以下四種情形應不予行政處罰:1、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2、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處罰;4、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