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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過了就能夠不給錢了嗎

訴訟時效過了就能夠不給錢了嗎
律師解析:訴訟時效過了不是就意味不給錢。只不過説可能在訴訟的這樣的一種途徑上,對方享有抗辯權。《民法典》第188條
當中的規定,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民法典》規定我國訴訟時效期間分三種,分別為特別訴訟時效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並規定了訴訟時效期間從何時起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