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判決執行

判決生效後雙方簽訂還可以反悔嗎?

一、判決生效後雙方簽訂還可以反悔嗎?

判決生效後雙方簽訂還可以反悔嗎?

判決生效後雙方簽訂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反悔的,但是如果事後發現合同中有隱藏的條款被脅迫或者威脅簽訂合同的情況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裁定為協議無效的,法院將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的分析和判決,認定為判決書確有不合理以及威脅的情況存在的,贏當給予支持。

二、相關內容拓展

1、調解協議生效的時間

調解協議生效的時間,因法院是否製作調解書而不同。

首先,關於調解書的生效時間。《民事訴訟法》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這一規定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調解書必須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二是調解書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視為調解不成立,調解書不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在簽收調解書前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其次是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的生效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不需要製作調解書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2、調解協議生效後產生的法律後果

調解書和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生效後,可以產生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後果:

第一,結束訴訟程序。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的結案方式之一。

第二,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三,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的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

第四,不得對調解協議提出上訴。

第五,有給付內容的調解協議書具有強制執行力。調解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願達成的,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能自覺履行。如果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協議生效後,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判決生效後雙方簽訂確認將會立即生效,受到法律的保護,雙方對於合同中或者判決中的內容都應當積極的執行並且承擔相應的責任的,一般情況下簽字確認之後將不能再反悔。如果事後有證據證明協議以及合同中有被隱瞞和被脅迫的情況發生的,可以向法院主張協議的律效力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