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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之訴和給付之訴能同時提起嗎

一、確認之訴和給付之訴能同時提起嗎?

確認之訴和給付之訴能同時提起嗎

可以,例如請求法院確認原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有效並判令被告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確認之訴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法院只是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確認,而並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義務

2、當事人提起確認之訴的目的是謀求法院對某一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存在的範圍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由於在確認之訴中,當事人之間沒有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之爭,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執行問題。

三、給付之訴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是當事人提起給付之訴的目的,在於請求法院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義務。

二是給付之訴具有執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給付判決生效後,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必須按照判決的要求履行義務,否則法院將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四、確認之訴和給付之訴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在司法實踐中,確認之訴跟給付之訴同時起訴的案件比較多,比如請人民法院判定合同無效並且讓對方返還財產,而且,到底屬於確認之訴還是給付之訴,像這種問題,原告在起訴的時候不需要考慮,原告只需要如實向法院陳述案件的具體情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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