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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給出終審判決還能上訴嗎?

一、法院給出終審判決還能上訴嗎?

法院給出終審判決還能上訴嗎?

法院給出終審判決就不能再上訴了。終審判決後不可以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要求上一級法院處理。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兩審終審制是法院審理案件的一種審級制度,指一個案件需經兩級法院審判後方可宣告終結併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二、人民法院應當對案件進行再審的情況有哪些?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如果不符,申請再審的請求就會被駁回或者不予受理

但是申請再審的案件可以先進行執行,因為再審程序不妨礙執行。所以,兩審過後就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法律同樣賦予了對方進行申訴的權利,任何人不能抹殺。再者,申請再審並非沒有次數限制,如果上級法院就同一案件已經駁回其申請,那麼再次申請也不會受理。

人民法院給出的一審結果當事人可以提出不服的意見,也就是可以提起上訴,需要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提交至法院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但如果是案件已經給出了終審結果的,當事人就不再擁有上訴的權利,法院也有權不進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