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公證

律師見證的流程

公證3.31W

律師見證的流程:
一、委託合同的簽訂
委託律師見證,應當由當事人親自或者派代理人持委託代理證件與律師事務所簽定委託見證合同,合同見證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律師見證。
二、律師審查工作
律師事務所受理當事人的委託後,應指派兩名律師進行見證。見證律師對委託的見證事項作下列審查:
(一)當事人的身份、主體資格;
(二)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能力;
(三)當事人的委託見證內容的合法性;
(四)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五)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六)見證律師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三、談話筆錄
見證律師應當親自與當事人談話,對談話的主要情況作好記錄,作為見證的依據。對於情況特殊的當事人,還應做好錄音、錄像等工作。
四、出具律師見證書
見證書內容應包括:
(一)參加見證的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和見證律師姓名;
(二)見證事項;
(三)見證過程;
(四)見證的法律和政策依據;
(五)見證結論;
(六)見證律師簽字、蓋章,並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見證書按統一格式製作,每個當事人各執一份;如當事人需要,可增發若干份副本。律師事務所應留存一份見證書,連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附卷備查。
五、歸檔
律師見證工作完成後,應立即將有關材料立卷歸檔,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應當對當事人的見證事項盡保密義務。

律師見證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