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辦案流程

什麼是訴訟時效期間

其實對於訴訟期間是很好理解的,訴訟期間是指為審判機關、訴訟當事人和參加人進行訴訟活動而規定的期間。訴訟期間如送達期間、審理期間、上訴期間等均屬之。

什麼是訴訟時效期間

訴訟期間依其性質和效力可分為法定期間和裁定期間兩類。前者由法律明文規定,多為不變期間;後者由審判機關根據審理情況裁定。

訴訟期間:簡稱期間,在民事訴訟中,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各自完成某項訴訟行為必須遵守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人數尚未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説明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向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推選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全體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

標籤: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