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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法院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一、輕傷二級法院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輕傷二級法院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造成輕傷害二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如果符合逮捕條件的,會逮捕進入偵查羈押期限。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至於多久開庭的問題,這個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法院的案件量,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證據充分的,三個月左右就可以到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二、法院刑事訴訟開庭審理程序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綜合上面所説的,輕傷二級已經算是構成了犯罪,對於此行為一般都需要被判有期徒刑,但對於此案件可以多久到達法院,這就要看案件是否複雜,對於案件越簡單證據越齊全的,那麼所審理的時間就會更短,如果中途有其它的情況,那麼也是可以依法的進行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