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由誰負擔?
一、民事案件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由誰負擔?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承擔,這裏的合理費用主要包括當事人除向法院繳納訴訟費外,還應當繳納證人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償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實際支出的費用為準,但不宜過高。生活費用,應按照當地人均生活消費水平計算。誤工補償費,應按照證人的工資或參照同行業的標準計算,無業的可參照證人當地生活水平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承擔。
二、民事訴訟案件訴訟時效多久?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個人債務民事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案件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開始算起。三年內受侵害人都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
民事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執行終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
-
人民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規定是什麼?
一、人民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規定是什麼?人民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規定是必須基於當事人的申請,我國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過程中的財產保全,當事人要求進行財產保全的具體金額,只能夠是所提起的訴訟請求的範圍。二、保全的其他規定是什麼?財產保全和先...
-
當事人另行起訴多久立案?
一、另行起訴多久立案?一般來説如果法院覺得當事人的案件無法合併審理的話,則會建議當事人另行起訴。另行起訴是指在法院審理的案件中不能就當事人提出的主張進行合併審理,需當事人另案起訴。一般是當事人提出的主張與審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即案由不一致;或...
-
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的規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全文,針對環境侵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的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提起訴訟案件的司法問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