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強制執行一輩子嗎?
一、欠款強制執行一輩子嗎?
不會。
法院執行立案後,法院應在6個月內採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個月內不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25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強制執行的程序?
如果被申請強制執行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在外地、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員又不便前往強制執行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強制執行:
(一)受託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函後15日內開始強制執行,不得拒絕。強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強制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
(二)在30日內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強制執行;
(三)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次日起15日內不強制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三)申請強制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四)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五)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債權人已經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不管時間過去多久,法院依然可以為債權人進行強制執行;同時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法院才會受理強制執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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