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墜樓受傷學校應賠償嗎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學校除了對未成年人要盡到教育的義務外,還要盡到管理和保護的義務,雖然學校已教育過學生,讓其下課注意安全,但學校還要保證學校的設施符合標準,從而保證學生的安全,學生從樓梯欄杆摔下,欄杆的質量是關鍵問題,國家對欄杆的高度有明確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範低層不應低於1.05米,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範也規定中小學校室外樓梯及水平欄杆(或欄板)的高度不應小於100mm,樓梯不應採用易於攀登的花格欄杆。如果學校的樓梯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而導致學生墜樓,同樣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教育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教育機構的過錯責任】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條【在教育機構內第三人侵權時的責任分擔】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
學生假期在校玩耍受傷,學校應該承擔責任嗎
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學生校期間受傷的,學校要不要承擔責任,要依據學校是否盡了職責而定,未盡職責的要承擔相應責任。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
-
學校沒收手機畢業歸還是否合法?
律師解析:首先,沒收是指,將他人的財產以強制力的形式將財產的權利狀態轉變為公有的一種方式。其次,學生的手機的原始權利狀態,所有權一般歸父母所有,學生是直接佔有人。如果學校將學生手機予以沒收,學生可基於佔有權對學校行使佔有返還請求權,家長可基於所有權向學校行...
-
孩子在校監護人為學校嗎
孩子在學校期間的監護人不是學校,學校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義務,但決然沒有監護義務。學校和家長之間不是理所應當或者順其自然的就達成了一種委託監護的合作模式,所以,學生在學校發生的一些意外事故,要根據學校的過錯程度大小來承擔相應的責任的。《民法典...
-
老師給學生補課違法嗎?
律師解析:老師補課違法。教育局明確規定,在職教師不能在假期私自對學生補課,也就是説不能暑假辦補習班。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