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姓名權的表現方式有什麼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4.92K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一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一種目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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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舉報別人泄露隱私?
律師解析:侵犯個人隱私可以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隱私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他人不得侵犯。如果侵犯,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法律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賠償的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根據侵害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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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權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權賠償的範圍,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或者是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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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幾週歲以上的未成年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律師解析: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主要包括:1、8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但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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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財物幾倍賠付算敲詐
律師解析:沒有具體規定,要看雙方事前是否有合同約定,如有約定就不構成敲詐。一般損壞他人財物應當在損失範圍內要求承擔賠償責任,超出的部分可以適當賠償,但是如果是明顯地超出損失的範圍索賠,則屬於無理要求,雙方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聽從法律的判決。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