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跑路應當如何維權呢
針對P2P平台跑路案件已經發生的損失,從法律的角度維權主要涉及到民事維權和刑事維權。投資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及法院尋求法律救濟,減少自己的損失。
首先可以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向公安機關尋求救濟。
P2P跑路事件發生後,投資者應當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以查明相關案件事實,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存在情況、被害人數量及金額、相關投資項目的真實情況、相關負責人的情況等。如果其涉嫌構成犯罪的,會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屬於民事案件,那麼投資人只能向法院訴訟解決。
跑路行為可能涉嫌構成的犯罪包括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公安機關會根據案件事實以及相關證據,確定相關罪名,以移交檢察院,最後向法院提起公訴。
另外,事件發生後,投資者一般都急於收回投資本金,因此往往認為,公安機關介入是追回財產損失的最快途徑。根據刑法規定,公安機關介入後,需要進行偵查,一般案件的偵查期限為2個月,複雜案件的偵查期限最長為7個月。這類案件,由於涉及的投資人數比較多,案件偵查起來比較困難,因此短時間內追回損失的可能性不大,特別是在沒有任何抵押物或資金去向成謎的情況下,追回損失會更加困難。
因此,投資者在報警時要分情況來進行,如果P2P平台就是詐騙的,那麼應當迅速報警;如果P2P平台只是暫時資金鍊斷裂,而且其有相關自有資產或其他項目資產進行償還的,那麼投資者可以暫緩報警,給其適當的時間,看其是否能夠償還,如果能夠償還的,對雙方而言則是皆大歡喜。
其次是向法院訴訟維權,及時查封相關財產。
在投資者與平台公司的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情況下,事件發生後,投資人應當儘快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法院採取相關財產保全措施,以查封平台公司的現有資產。
P2P平台在往外出藉資金時,一般需要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即有抵押物,當然前提是抵押物是真實的。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的相關款項還是有保證的,但如果抵押物是不真實的,或者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或者存在一物多抵的情況,那麼投資者的款項能否收回則存在疑問。
最後,維權者也要做好相應的思想準備,務必擺正心態,保持冷靜,理性維權。
《刑法》第三條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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