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絡借貸平台的法律風險
P2P網絡借貸平台是一種依託互聯網而興起的新型金融服務模式,由於其方便、快捷、靈活的特性,獲得了快速發展,但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
一、P2P網絡借貸平台運作原理及操作流程P2P網絡借貸平台原理就是有資金並且有投資理財想法的個人,通過中介機構的牽線搭橋,使用信用貸款的方式將資金貸給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
二、P2P網絡借貸平台運營中存在的問題及其風險
(1)P2P網絡借貸平台運營存在的法律風險。P2P平台作為民間融資的一種新型形式並不存在法律障礙,只要平台運營商不參與借貸活動,基本上無法律風險可言。但是,如果平台運營商參與借貸活動就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資”,面臨諸如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集資詐騙、洗錢等法律風險。
(2)P2P網絡借貸平台監管缺失。
(3)P2P網絡借貸平台運營存在信用風險。信用風險防範一直以來都是包括P2P在內的小額貸款機構的一塊短板,這不僅是影響其自身做大做強的關鍵因素,也是普通投資者對其安全性充滿疑慮的癥結所在。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
債權人代位權的特點有什麼
律師解析:債權人代位權的特點有:1、其目的是保全債權,針對的是債務人的消極行為等。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導致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3、因行使代位權產生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法律依據:《...
-
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解析:對於非金錢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採取繼續履行的方式:1、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比如基於人身信賴關係產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委託、合夥、僱傭等基於信任關係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賴於當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2、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
-
在情形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
律師解析:法定解除合同的情況:(一)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
-
民事訴訟期間債務人能免於違約責任嗎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不是免去違約責任,民事訴訟期間債務人有違約行為的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