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姓名什麼意思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姓名是指行為人將他人姓名出示給交易相對方,足以使相對方認為該姓名就是行為人自己的姓名,行為人以此姓名向交易相對方進行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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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户口的人怎麼落户
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户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户的非婚生育無户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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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打傷了派出所如何處理
如果未構成犯罪的,對打人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造成受害人輕傷及以上傷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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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律師怎麼申請
律師解析: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況的證明文件即可。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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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精神損失費怎麼賠
由雙方協商即可,按照協商的進行賠償即可。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