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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保險是什麼

承保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產品缺陷引起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產品責任保險的基本責任有兩項:
(1)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公司在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賠償被保險人生產、銷售、分配或修理的產品發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費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傷害(包括疾病、傷殘、死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
(2)被保險人為產品事故所支付的訴訟、抗辯費用,及其他經保險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費用,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產品責任保險是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九十五條

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准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