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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自行設定的最低消費額是否合法?

一、商家自行設定的最低消費額是否合法?

商家自行設定的最低消費額是否合法?

經營者“最低消費”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是經營者強迫消費者接受其規定的價格的行為,應認定是一種違法行為。而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否則規定內容無效。

二、消費者的權利都有哪些

(1) 安全保障權

是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

(2) 知悉真情權

是消費者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 自主選擇權

是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 公平交易權

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5)依法求償權

是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享有的要求獲得賠償的權利。

(6)求教獲知權

是從知悉真情權中引申出來的一種消費者的權利。是指消費者所享有的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7)依法結社權

是消費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8)維護尊嚴權

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批評權

是消費者享有的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説的,最低消費額代表着商家強迫性的讓消費者一定要消費達到此金額,對於此行為完全是違反了法律的條款,消費者與商家的交易必須是公平、公正這樣才能保障到消費者的權益,所以,作為商家有此規定都是不能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