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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倒賣柴油幾噸起犯罪

一、根據法律規定倒賣柴油幾噸起犯罪?

根據法律規定倒賣柴油幾噸起犯罪

根據法律規定倒賣柴油三噸起犯罪,我國法律規定,經營柴油必須依法經過批准,非法倒賣柴油是違法犯罪行為,要受到法律追究,非法倒賣柴油屬擾亂市場秩序,如果情節嚴重同,構成非法經營,法律沒有明確的數量規定。

二、非法經營罪的認定

l、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説,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於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於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

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於故意,對於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三、非法經營罪刑法條文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倒賣柴油屬於非法經營,若是情節嚴重,會構成非法經營罪。故此若是他人發現了此種行為的存在,是可以向當地的相關司法機關舉報的,只有經過偵查,確定了舉報屬實,此時該舉報的人可以得到獎勵,犯罪主體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