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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裁員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哺乳期裁員賠償標準是多少?

哺乳期裁員賠償標準是多少

職工哺乳期用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裁員。用單位違解除或者終止勞合同勞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合同用單位應繼續履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能繼續履行用單位應依照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單位依照本第四十條、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合同:

1.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診斷或者醫觀察期間;

2.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喪失勞能力;

3.患病或者非工負傷規定醫療期內;

4.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

5.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定退休年齡滿足;

6.法律、行政規規定其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者本單位工作限每滿支付月工資標準向勞者支付六月滿按計算;滿六月向勞者支付半月工資經濟補償勞者月工資高於用單位所直轄市、設區市級民政府公佈本區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限高超十二本條所稱月工資指勞者勞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月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單位違反本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合同勞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合同用單位應繼續履行;勞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合同或者勞合同已經能繼續履行用單位應依照本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

二、裁員賠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一致的;(四)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幾年的合同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了多長時間。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做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另外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要再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税前總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去年年終獎在內)除以12得到一個月工資,再乘以工齡係數2016年最新勞動法裁員賠償標準2016年最新勞動法裁員賠償標準。待通知金按照上個月工資計算。新勞動法是08年頒佈實施的。對以前工齡的是不產生朔及力的。

三、裁員的相關知識

(一)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條件有兩個,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以實行經濟性裁員:

1、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

“法定整頓期間”指的是企業為了恢復清償債務的能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行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的一種再建型破產製度。如企業經營不善,難以清償到期債務,就可能被債權人申請破產。如企業只是遇到暫時的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就可以恢復清償能力,則企業可以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並由法院宣佈進入整頓期。在我國整頓由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並負責主持。如整頓期限結束,企業仍不能清償債務,則由法院宣告企業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説明企業經營十分困難。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裁員。

裁員是集中的辭退員工,所以某些與個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在適用。同時由於裁員往往牽涉面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裁員有賠償金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時,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以上就是對哺乳期裁員賠償標準是多少的相關解釋。當用人單位破產或被吊銷執照,依法辭退員工,或者勞動合同期滿,決定不續簽,以及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發現公司沒有按照法律法規支付補償金的話,可以通過法律的渠道,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