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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樓房屋漏水如何賠償?

一、上樓房屋漏水如何賠償?

上樓房屋漏水如何賠償?

上樓房屋漏水應當是根據實際維修的費用來進行賠償的。具體的賠償規定如下所述:

1、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鑑定報告。

2、鑑定出來後,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典》: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房屋漏水糾紛處理:

1、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於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於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户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

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房屋漏水由誰負責賠償?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質量保修範圍則由開發商負責。

2、該漏水部位若是裝修改裝的則有裝修企業負責。

3、開發商的問題遠比裝修公司好協調。

4、如果裝修是由開發商負責的,直接追究開發企業。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説存在房屋漏水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那麼就必須要求相關的侵權責任進行一定的賠償,比如説因為房屋質量本身存在一定的問題,那麼就應當要求開發商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