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人身侵權

青少年遇到校園欺凌怎麼辦?

一、青少年遇到校園欺凌怎麼辦?

青少年遇到校園欺凌怎麼辦?

青少年遇到校園欺凌可以採取的措施有:一定要沉着冷靜,採取迂迴戰術,儘可能拖延時間;必要時,向路人呼救求助,採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上下學儘可能結伴而行;在學校不主動與同學發生衝突,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必要時可以向公安局報警處理;學校定期開展心理、思想道德課程教育;適當組織同學間的協作活動,加強團隊互助意識。

二、校園暴力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1、刑事責任的規定

同學間因故看不順眼挑釁生事、辱罵、互毆、羣毆等行為有可能觸犯的法律是:過失至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至人重傷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等。

同學間以保護、借錢為名向同學勒索財務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財務有可能觸犯的法律是搶劫罪、盜竊罪、搶奪罪、敲詐勒索罪、綁架罪現在還有些學生認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負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校園暴力的施害人如達到法定年齡,則法院應對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罰,以維護法律的公平。

2、民事責任的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由侵權行為引發的損害賠償稱為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旨在保護受害人的身體財產不受不法侵害。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有關規定當九種人格權力遭受不法侵害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這九種人格權是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被害人因侵權行為致死,其家屬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要求支付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行為人因過失或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身體,致使被害人殘疾或死亡,至被害人殘疾的應當賠償被害人醫療費、傷殘生活補助費至被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

校園暴力的被害人如若死亡,就死亡本身來説並無損害賠償請求權,因為被害人已死亡,權利能力因而隨之消滅,因此被害人的監護人或近親屬不能以被害人如果尚在人世時可以得到的利益為藉口,請求施害人賠償。

如果遇到校園欺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