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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預婚姻自由罪是公訴案還是自訴案?

一、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預婚姻自由罪是公訴案還是自訴案?

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預婚姻自由罪是公訴案還是自訴案?

自訴案件,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佔罪都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罪是自訴案件。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屬於自訴案件,只有被害人告訴的才處理。但如果被害人是因為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及被害人的近親屬可以告訴。致使被害人死亡的,為公訴案件。誹謗罪是自訴案件。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即被害人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誹謗,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都屬於自訴案件,侮辱罪和誹謗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不同,犯罪的手段不同,但是這兩種罪名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人,犯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侵犯他人人格尊嚴和名譽的行為是行為人故意而為之的,並以此為最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