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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責任可以追究什麼責任?

一、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責任可以追究什麼責任?

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責任可以追究什麼責任?

1、追究民事責任。

2、侵害人格權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如下: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3、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二、人格權侵害證據有哪些?

第一,證明原告是當事人主體的證據。

第二,證明被告在何時何地用何種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權,在已經存在的範圍內造成了不良後果的證明材料,因為人格權是廣義上對於民事主體權利人的統稱,所以還需要提供哪種人格權被侵害的證明材料,如果是人格權中的名譽權受到損害,還必須要提供新聞媒體、書刊對原告報道失實損害其名譽的證據,如報道內容的原始載體。

第三,在被告侵害過程中,原告已經進行了勸告和制止,但是被告還在繼續侵害原告人格權的證明材料,這裏請注意,一定要提供原告已經知曉侵害事實,並且已經向被告告之,希望其立刻停止侵害,並進行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行為,但被告還是繼續先前的侵害,要出示書面的證明材料,而且還應有具體的證明人,才能構成既定事實。第四,如果被告侵害時,造成了原告精神損害而治療和留下後遺症等情況,應提供原告的醫療診斷書、已經產生並且以後將會產生的醫療費、在就醫過程中所產生的交通費、在就醫過程中所產生護理費、因侵害造成誤工所引起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證明材料等等,這些材料都必須以單據的形式呈現在法庭上。

綜合上面所説的,侵害他人的人格權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和權益受到傷害,如果造成嚴重的情形對於被侵權方是可以要求對方停止所有的侵害,並要求相應的名譽賠償,對於賠償的標準就可以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