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名譽毀謗

名譽權的誹謗構成犯罪嗎?

我們在生活當中,時常會面對這樣的社會現象,就是自身的名譽權利受到他人的誹謗等行為。這樣的行為,容易對自身的發展造成不良的負面影響,甚至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傷亡情況。國家針對這種社會現象,為了保障穩定的社會環境。針對誹謗行為制定了專門的誹謗罪管理規定。那麼,名譽權的誹謗構成犯罪嗎?

名譽權的誹謗構成犯罪嗎?

一、名譽權的誹謗構成犯罪嗎?

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誹謗罪構成要件

1、誹謗罪客體要件

誹謗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2、誹謗罪客觀要件

誹謗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誹謗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誹謗罪的行為就是通過捏造事實對他人的名譽權進行侵害,致使被害人的名譽權受損,影響被害人的正常發展。國家對於這種情況制定了相關的處理辦法。國家針對誹謗行為的定罪標準就是對被害人造成嚴重的危害結果。所以我們在面對名譽權的誹謗構成犯罪嗎這樣的問題時,應該根據實際侵權結果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