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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一、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二、名譽權侵權方式有幾種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

1、侮辱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2、誹謗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説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在《民法通則》中詳細説明了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處罰,即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但如果,侵權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話,則還有可能承擔刑事方面的責任。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