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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告人誹謗需要多少錢

去法院告人誹謗需要多少錢

一、去法院告人誹謗需要多少錢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實,詆譭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罪是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也就是説,只有被害人或其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才會受理該案件。當被害人提起訴訟時,要向法院繳納一定數額的受理費,那麼,告人誹謗需要多少錢,起訴誹謗罪又需要哪些證據呢?

二、受理費標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起訴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證據 

1、被告人進行誹謗的錄音、錄像等

2、證人證言

對於指控他人誹謗來説,提起訴訟並不麻煩,告人誹謗需要多少錢也不是重要的問題,因為法律對此都有明確的規定。重要的是,如何收集證明他人確實構成誹謗的證據。在庭審過程中,原告需要承擔舉證責任,要列舉意義明確、內容清晰的證據,才能更有利於判決。

標籤:告人 法院 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