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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污衊和造謠經紀人犯罪嗎

一、微博污衊和造謠經紀人犯罪嗎?

微博污衊和造謠經紀人犯罪嗎

微博污衊和造謠經紀人如果轉發超過500次的,就可以認定為是犯罪的行為。網絡誹謗是指藉助網絡等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絡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絡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衝突。司法實踐中,如何在打擊網絡誹謗的同時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以衡平國家、社會、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是一個難題。

二、預防網絡誹謗的方法

1、加強對網民的法治教育,積極引導網民文明上網。

網民有言論的自由,但在行使自已的言論自由權利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網民在網絡上遨遊時,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並要對此承擔法律責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首例“網絡暴力”案的判決,就有很好的法治教育作用。

2、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步伐,使信息的披露與保護在法律的規範下達到平衡。

要防治網絡誹謗,應加強法治建設,用法律手段保護網絡隱私權不受侵犯。中國現行法律裏面有許多與名譽權有關的規定,這些規定散見於前述的法規中。但是就公民隱私權的立法抑或是公民個人信息立法尚是一片空白,特別是在網絡隱私權的保護問題上,中國基本還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況,而在首例“網絡暴力”案就是因為網民對他人如住址、電話、單位等個人信息的傳播,致使一些誹謗性的語言攻擊能準確地瞄準被傳播者。網絡侵犯隱私權的情形主要集中在個人信息在收集、處理、傳輸和利用等環節中。世界上國家或地區已經有超過50個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通過限制公權力的途徑來保護個人信息已經是通用做法,這方面中國尚處於落後地步,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會有效遏制網絡誹謗行為。

隨着社會的高速發展,快節奏的生活中很多人都利用微博作為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有人利用微博來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無端的污衊和沒有事實依據的誹謗的,法院將會以瀏覽量是否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轉發量是否達到500次以上作為判刑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