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誹謗條件是什麼?
誹謗罪是我國法律體系中刑法規定的一個罪名,誹謗罪一直與侮辱罪聯繫在一起,但是二者又存在一些區別,現在網絡技術的發達使得誹謗的行為得到更大的傳播,特別是通過微信朋友圈等形式進行傳播,網絡環境又缺乏完善的監管,使得這種狀況進一步惡化,那麼微信朋友圈誹謗條件是什麼呢,下文中小編為大家介紹。
一、什麼是誹謗罪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微信朋友圈誹謗條件是什麼
(一)按規定,你要構成誹謗罪的,首先需要滿足下面幾個條件:
1、你現在已經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就是指已年滿16週歲的正常自然人。
2、你主觀具有故意,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3、你客觀上實施了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就是説,你現在的行為已經在給被誹謗人造成一定的傷害。
4、你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如果説你侵犯的不是別人的名譽、人格尊嚴權的話,那麼就不算是誹謗罪,而是要認定其他罪。
(二)不過,朋友圈本身就帶有傳播信息的性質,跟實際誹謗的表現還是不同的,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就會涉嫌構成誹謗罪: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如果你的好友沒那麼多,但是如果你的信息被多次轉發傳播了之後,那麼你信息的點擊數就會上升了。
所以,你需要注意,不是你的好友人數還達不到5000這種,你就可以避免涉嫌誹謗罪。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一般朋友圈都是熟人的圈子,所以你散佈謠言的誹謗很容易受到傷害。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説明是有前科了,你現在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微信是人們日常使用的最為普遍的一種聯繫方式,微信朋友圈中的信息資源更是巨大,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誹謗條件得到滿足也是很容易的事。因此在進行微信朋友圈的內容轉發時一定要慎重,不然如果信息不屬實那麼就很容易構成誹謗等侵權行為,觸犯法律就會受到一定的懲罰,微信朋友圈的內容魚龍混雜還要謹慎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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