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中要具體的人嗎
法律中有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誹謗罪可以抓人嗎
誹謗,已經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誹謗罪。
誹謗的詞義解釋是:以不實之詞毀人。通過捏造事實,散佈對他人名譽不利的言論,給他人造成損害,但未達到誹謗罪的嚴重程度的,在我國,應根據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可見,認定名譽權侵權時,不因侵權人為新聞媒體而要求受害人證明侵權人具有“真實惡意”。一般來講,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客觀上有針對性地製作誹謗他人名譽的信息,主觀上故意進行了散佈,即可認定為侵權。受害者可以向侵權行為發生地或結果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誹謗罪可以抓人嗎這個問題而言,依據法律知識可以回答。當誹謗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的,適用我國刑法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我國刑法僅對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的誹謗行為予以規制,新聞媒體等單位則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主體。關於“情節嚴重”的認定,隨着自媒體的飛速發展而略有變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認定符合誹謗罪中“情節嚴重”這一構成要件。
誹謗,已經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誹謗罪。誹謗要求有誹謗行為,並且當事人遭受了損失,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誹謗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誹謗罪立案標準是:1、行為人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2、行為人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3、行為人的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的某特定的人進行,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4、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是屬於情節嚴重的,足以損害他人...
-
肖像權判幾年
律師解答:不會判刑。律師解析:不會判刑。侵犯公民肖像權,屬於一般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對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侵權人拒不停止侵權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對受害人造成不良影響或者造成損失的,受害人還可以要求公開...
-
哪些行為屬於商業誹謗?
商業誹謗,也可以稱之為商業詆譭,如今企業的競爭十分激烈,有些企業為了自己的能夠在競爭中生存會採用一些不正當的手段,例如通過隨意捏造、散佈虛偽事實等不正當手段,詆譭競爭對手的商業、商品名譽,從而滿足自己的利益。這一行為也就構成了商業誹謗,那麼商業誹謗的具體...
-
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名譽權如何懲處
律師解析: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消除不良影響,並對被侵權人進行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譽。如果被侵權人不願執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名譽權,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組織就其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具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