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環境污染

養豬環境污染罰款

養豬環境污染罰款

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污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為"污染環境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環境污染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為的破壞,向環境中添加某種物質而超過環境的自淨能力而產生危害的行為。(或由於人為的因素,環境受到有害物質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長繁殖和人類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響。)由於人為因素使環境的構成或狀態發生變化,環境素質下降,從而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產和生活條件的現象。


    針對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辦理中的取證難、鑑定難、認定難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司法解釋《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有關環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了新的規定,以從嚴懲治和防範環境污染。根據《解釋》,致使一人以上重傷或者三人以上輕傷即構成“嚴重污染環境”,將被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