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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顧客摔傷誰負責賠償?

一、修路顧客摔傷應該由誰賠償?

修路顧客摔傷誰負責賠償?

修路顧客摔傷應該由修路的路政單位負責賠償。

二、人身損害賠償該怎麼計算

一般按下列方法計算即可:

1、醫療費用部分

(1)醫療費:憑醫療票據或證明。

(2)後續醫療費:憑醫療機構證明。

(3)誤工費:按自己的工資收入損失或當地平均職工工資收入賠償,農村按平均可支配收賠償。

(4)護理費:按實際發生的護理費用賠償,但費用需要合理。

(5)交通費住宿費:以本人及必要的護理人員為治療發生的交通、住宿費用,應當以正式發票為憑。

(6)住院伙食補助費:按公務員出差規定,但現在這個規定太舊,沒有合理的法定依據。

(7)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2、傷殘賠償部分

(1)傷殘賠償金:按當地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或農村純收入,全殘賠償20年。十級傷殘賠償2年。

(2)傷殘用具費:依實際發生費用

(3)被扶養人生活費:受害人所負擔的被撫養人,按平均消費性支出,未成年人撫養至18歲,老年人計算20年,每超過60歲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算5年。但每年總和不能超過平均消費性支出值。同樣需要乘上傷殘比例係數,並且需要扣除其他負擔該扶養義務人的義務份額。

3、如果死亡:

(1)喪葬費:受訴法院當地平均職工月工資,計算6個月

(2)被扶養人生活費:同傷殘一欄,只是傷殘比例係數為非作1即可。

(3)死亡賠償金:同傷殘一欄,只是傷殘比例係數為非作1即可。

4、其他:

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也在賠償之內;證明有精神損失的,也可以要求賠償。

三、人身損害賠償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人身損害的物質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有一次性給付、繼續給付和定期金給付三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方式: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1)判決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決分期付款方式:需賠償權利人同意,應當加上法定利息。

2、繼續給付方式:

對於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的,賠償權利人(不受訴訟次數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3、定期金給付方式: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

(1)適用的賠償項目如下:

①殘疾賠償金;

②被扶養人生活費;

③殘疾輔助器具費三項。

不適用於以下項目:

①一審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

②死亡賠償金;

③精神損害撫慰金。

(2)以賠償義務人提出請求並提供擔保為條件;不以賠償權利人同意為條件。

(3)定期金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通過對全文的閲讀我們知道,如果因為修路顧客摔傷應該由修路的路政單位進行賠償,首先要看路政單位是否有一些警示的牌子,提示行人前方正在修路需小心,如果沒有的負責修路的單位,必然會負賠償責任,如果給出了警示標誌可能會減輕適當減輕賠償責任的比例。發生了安全事故之後需要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上訴到法院,由法院進行一個公正的裁決。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長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