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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全樓承擔責任怎麼辦?

一、高空墜物全樓承擔責任怎麼辦

高空墜物全樓承擔責任怎麼辦?

應該列舉自己沒有高空墜物行為的證據,自證清白,比如説:

1、證明自己並非是事故發生時的房屋實際使用人,例如上班、出差或是出遊證明。此類證據的目的在於證明被告由於不在現場,不可能拋擲物品並傷害被害人。

2、墜落物並非來自於被告所使用的房屋,例如小區監控或是墜落軌跡鑑定。小區監控一般能夠覆蓋到三層以下房屋的外部情況,如果監控能證明墜落物來自於三層以上位置,這將會是證明三層以下住户無責的有力證據。同理,如果墜落軌跡鑑定能證實根據墜落物的破壞位置以及程度,墜落物應當來自於一定的高度,則此鑑定也將是證明低層住户無責的有力證據。

3、被告不可能擁有墜落物,或者已採取合理措施安置相關物品,因此不可能發生墜落事故。結合本案,被告可考慮通過現場照片以及證人證明因自有房屋為毛坯房,尚未進行任何裝修,不可能有紅磚。此外,被告也可主張鑑於家中防盜窗的間隙寬度,墜落物不可能來自於自有房屋。

二、高空墜物的處理方式

(1)在發生高空墜物後,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確定墜物造成的危害情況。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急救電話;如造成財物損壞,要保護現場、拍照取證並通知相關人員。

(2)儘快確定墜落物來源。

(3)確定墜落物來源後,及時協調受損/受害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處理。

如果找不到確定的肇事者,那麼作為受害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發生高空墜物案件之後,當事人需要及時的報警並且要求警察來現場勘察確認墜物的住户並且由住户以及物業管理人賠償相應的損失,如果查不出具體的拋物人的話,就需要整棟居民樓賠償,但是住户可以自證清白,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