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高空拋物算是什麼罪名
一、在我國高空拋物算是什麼罪名
高空拋物,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是民事侵權的違法行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造成他人死亡的,可以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是犯罪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1、高空拋物砸死人是一種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2、【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但是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只能由直接的侵權人來承擔,刑事責任不能夠用連坐法實行。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拋物致人死亡罪怎麼處罰
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只能是在找到了直接侵權人的情況下,因為高層以上的住户不可能全部都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去量刑的,所以,實際追究刑事責任的操作特別困難。
三、高空墜物傷人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高空墜物傷人的賠償參照《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鑑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害人重複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綜上所述,高空拋物如果導致人死亡了是一定要負刑事責任的,判刑的時間在三年到七年左右,而且這對於受害者的家庭來説是一件無法挽回的損失,但是若是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自己不是故意想要高空拋物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證明,這樣可以減免自己受到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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